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鼓励南京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创作出更多的摄影精品,向更高的目标迈进,经南京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反复研究,将原《南京市年度最佳摄影家评选记分标准》做了修改。现将新的《南京市最佳摄影家评选记分标准》公布如下。
南京市年度最佳摄影家评选记分标准
说明: 1、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综合摄影展览或国际摄联认可的国际摄影展览获等级奖者均为当年度“南京市最佳摄影家”。 2、当年摄影积分接近南京市最佳摄影家分数线,并且未被评选过南京市最佳摄影家者可评出一名“南京市最佳摄影家提名奖”。 3、不再设置“南京市摄影新秀奖”。
南京市摄影家协会 200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