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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摄影学会谨定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廿三日王廿九日假座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总署画廊举行第十四届《澳门国际摄影展览》,敬请问下医世界各地摄影家不吝珠王,踊跃参加。同时,2008年将为本会创会五十周年会禧纪令,本会祈望与各地影友共同努力煶高影艺,促进友谊。
参加章程
1. 本摄影展览欢迎任何人士参加,但当王办者或赞助机构经谨慎审核认为(相信)参加作品,并不符合本展览章程可决定拒绝其参加。
2. 本摄影展览乃根据美国摄影学会(PSA)及国际影艺联盟(FIAP)所订沙龙规章办理,入选名单将列入美国摄影学会”名家与星标”之绩分记录,同时亦为申请国际影艺联盟荣衔之绩分依据。
3. 除曾入选本会所办之国际摄影展览作品外,所有任何题材照片或幻灯片均可参加。
4. 凡参加之作品,参加者得承认为其原作,而不是使用或借助於他人者,其影像必须经由柒膜或数码相机所摄录,原作有任何变更须为参加者本人之意愿,除装裱外其作品只能用相纸或电脑像纸制成。参加者得允许王办单位或赞助者免费复印并转载其作品之全部或局部,用於与展览有关的出版或刊登於宣传媒体之中,对於妇有参加者盗用他人之作品或侵犯别人之版权,责任应由参加者承担,本会将不须负责。
5. 凡投送作品之参加展览者,即作为承认并同意本章程之规约。
6. 所有参加之作品,本会尽力小心处理,惟若因寄运时或展览期中意外损毁,本会将不需负任何责任。
7. 参加费:海外参加者,黒白或衫色照片组,每组需付参加费美会十二元或十欧罗,衫色幻灯片组美会十元或八欧罗,外币管制地区参加费,照片组则付国际邮券二十五张,幻灯片组国际邮券二十张,中国内地参加者每组人民币六十元,香港区作者每组香港币六十元,澳门本地作者每组澳门币六十元。(本会将不负责寄回港澳地区之参加作品)
8. 本会之合格会员可免费参加。
9. 参加作品妇需宅邮退件,照片组另加美会十元,衫色幻灯片组另加美会四元。
10.成绩通知咭将由宅邮寄出,所有入选作品皆发给入选证,每位缴足参加费之作者均可获精美沙龙目录一册,妇需额外数量之沙龙目录,需付每本连平邮邮费美会十元,但必须预先缴付费用。
11.所有费用妇以汇票支付,则加收银行手续费美会十元,其汇票请书明支付《澳门摄影学会》收,所有私人支票将不予接受。
l2.未缴足参加费者,其作品将不予评选,转交或寄回。
l3.每位参展者之四张作品,将会分配於四个循环评选。
l4.评选团之决定为最络之决定,参加者不得异议或上诉。
*黑白、彩色照片组:
1. 每组最多缴交四张不超过十六寸乘二十寸(40cmX50cm),不小於十一寸乘十四寸(28cmX35cm)之黑白或衫色照片,澳门参加者之作品可装裱於十六寸乘二十寸(40cmX50cm)之黑色裱咭上,海外,国内及香港参加之作品则不需装裱,该等作品於入选展览时,本会将代为装裱。
2. 每张参加照片之背面,须写上作品之编号,题名,作者姓名及地址,并与参加表格上所填写资料相符。
3. 参加表格连同参加费,必须与参加照片分别邮寄。
4. 所有作品包装,其体积之长度,宽度及高度尺寸总和,不得超过三十五(90cm)及总重量不得超过两公斤,故所有超过上述尺寸与重量限制之包裹,则须多付额外之回邮费美金十元,否则本会将不负责退回。
5. 参加之作品,请勿用圆筒包装。
*彩色幻灯片组:
1. 每人最多缴交二寸乘二寸(5cmX5cm)标准尺度之彩色幻灯片四张。
2. 每张幻灯片需写上作品之编号,题名,作者姓名及地址,并与参加表格上所填写资料相符。
3. 每张幻灯片必须用胶框或玻璃装裱,并在正面左下角设一记号,更请留意裱贴是否牢固。
4. 幻灯片可连同参加表格及参加费用挂号邮寄,但请勿将幻灯片放於参加照片之邮包内一起邮递。
5. 幻灯片组将接受以画意或创作手法为题材之作品,一切有创作性,实验性,幻想性及赵离现实之作品(包括电恼制作之影像),皆可称为创作类幻灯片。<最佳创作衫色幻灯片>将可获美国摄影学会会牌一面。
奖 品
每组各设:金像一座,银像一座,铜像一座,银章四面,铜章六面。
PSA牌: “美国摄影学会”根据本会以往举办之国际摄影展览成绩优异,持赠与本会PSA金牌四面,分别奖予[最佳黑白照片]、[最佳彩色照片]、[最佳彩色幻灯片]及[最佳创作彩色幻灯片]。
FIAP奖项:“国际影艺联盟”特送出FIAP会牌三面,分别奖与予[最佳人像黑白照片]、[最佳画意彩色照片]、[最佳动态彩色幻灯片]及每组银牌一面,铜牌一面,优异丝带两条。
特 别 奖:澳门怀三座,分别奖子各组[全套最佳作品]之作者。
旅游局怀一座,奖予彩色照片组[最佳澳门风光]之作品,有利怀,通刊怀各一座,分别奖予[最佳创意黑白照片]、[最佳创意彩色照片]。
连登良怀,公主怀,丽斯怀各一座,分别奖予各组本会之[会员最佳作品]。
[EP.PSM]优秀摄影家]名衔:本国际摄影展览由第一届(一九八一年)开始,参加者在同一组别内连续三届共入选照片或幻灯片九张或以上
者,由本会颁赠[EP.PSM优秀摄影冢]名衔,并发给证书,可永远免费参加本会举办之国际摄影展览,惟海外之[EP.PSM优秀摄影家]须缴付每组别美会五元之参展作品回邮费用,否则本会将不负责退回其作品,有资格获得此名衔者可填妥有关申请表格,邮寄“澳门邮政信箱876号”澳门摄影学会沙龙主席收。
有关本展览之通讯请寄:澳门邮政信箱876号 澳门摄影学会电子邮件信箱:E-mail:psm@macau.ctm.net
澳门摄影学会 网址:http://www.psm.org
沙龙主席潘德昌先生收 电话/传真:(853)28572770
澳门收件地点: 公主摄影器材行 澳门南湾殷皇子大马路59号 电 话:28555959;28575959(3)
丽斯摄影器材行 澳门新桥流船街57号 电 话:28315678;28301667
龙影数码冲印 澳门车堆街93号A 电 话:28369628
香港收件地点: 艺佳彩色中心(Color Art Centre) 九龙长沙湾元洲街290-296号西岸国际大厦5字楼507-508室 电 话:123671300(O),9325 4505(M)
(收件时间 星期一至五:下午二时至七时,星期六:下午三时至七时。
中国收件地点: 中国摄影在线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石花东路58号15栋地下 电 话:(0756)3341186
邮政编码:519015 网址:http://www.cphoto.net
珠海市摄影家协会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吉大园林路128号币文联大楼 电 话:(0756)3364884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半王五时, 邮政编码:519015
国内幻灯片参赛作品,请于2007年5月6日前效珠海
展览事项及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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